石狮核发新版排污许可证企业达109家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获悉,自2017年6月30日石狮市核发全市首张新版排污许可证以来,截至今年底,我市已核发新版排污许可证企业达109家,涉及火电、印染、电镀、制革、水洗等13个行业。其中,今年我市核发食品、表面处理、废弃加工、水洗等行业企业共16家,完成了上级下达任务。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计划于2020年全面完成。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提出要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排污许可证成为企业排污的唯一行政许可,要求企业持证、按证排污,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台账、定期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这也称为“史上最严”的排污准入机制。自2017年起,我市根据国家发布的管理名录时限要求,分行业、分阶段推进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据悉,2017年上半年,我市完成了火电行业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印染、电镀、制革于下半年完成;2018年完成屠宰及肉类加工、淀粉类行业核发;2019年完成食品制造工业、废弃加工工业、生活垃圾焚烧、表面处理、砖瓦石材建筑材料制造、饮料制造等行业核发;水洗行业为2020年核发任务,目前我市已提前核发了部分企业。
另悉,原来的排污许可证由我省颁发,新版的排污许可证统一纳入全国系统。新版排污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印有全国统一的证书编号和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并新增了二维码,手机扫描就可进入网络平台,基本信息、许可事项、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等信息在系统中显示。副本则详细记录该企业的基本生产设施、产品产量、产污环节、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量、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详细信息。
明年,我市将全面完成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对企事业单位排放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进行统一规范和约束,实施“一证式”管理,让排污许可证真正成为企事业单位的守法文书、公众参与的平台、环保部门执法的重要依据。(记者 林恩炳 通讯员 洪培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