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证照分离”改革为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再提速

石狮日报   2019-12-13 10:33

  12月11日,泉州市某茶叶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由泉州海关审核通过,该公司经办人员从海关综合业务受理窗口,领取了海关“证照分离”改革后我市首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根据国务院最新公布的改革举措,12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改革实施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的有效期也从原来的5年改为长期有效,开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须提交备案材料由20项减少至1项。

  企业在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事项时,只需在网上上传所需材料,经海关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即可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此项改革后,海关不再组织对企业开展专家现场评审,最快的当场就可获取《证明》。

  据了解,为落实好“证照分离”改革,泉州海关及时发布新版办理指南,并通过上门指导、电话答疑和召开宣讲会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确保更多企业了解最新政策,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图为泉州首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记者 兰良增 通讯员 叶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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