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道路运输证》被注销 石狮有4000多辆

石狮日报   2019-10-30 10:27

  注销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道路运输证》,是国家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10月29日,记者从交通港口局运管所获悉,石狮市2019年1月1日前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有4000多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即日起予以正式注销。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通知要求,今年1月1日起,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已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同时,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也不再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运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上述车辆清理后,业户存在而名下无车的,业户也将一并予以清理(专业运输业户除外)。(记者 康清辉 通讯员 陈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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