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启动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 推进实名备案制

石狮日报   2019-10-25 09:46

  落实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制,推动中介人员实名服务,这是市住建局近期结合主题教育,着力推进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更好规范市场秩序的一个缩影。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和房地产中介市场整治同步进行的,还有联合对租赁市场的排查整治,后者将持续到明年4月份。

  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人民群众的期盼为目标,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意识形态中,具体落实到为群众服务和解难题的每一次工作中。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突出主题教育实效,该局专门梳理出近期全局7大类主要工作开展状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推进计划。记者看到,无论是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生态宜居专项工作、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还是排查房屋安全隐患、查处建筑工程违法违规行为,无一不是同民生紧密相关、百姓关注的焦点问题。

  而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正是该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抓整改的一项具体落实。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我市目前有70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含门店)。

  “目前,实名备案制在有序推进,下一步我们会把备案的房地产中介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政府或局官网公布,让群众在选择中介服务时信息更透明。此外,我们还将向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网签端口,方便群众办理网签。”住建局分管负责人介绍。值得一提的是,该局还正在积极协助指导,推动石狮房地产中介协会的成立,以充分发挥协会力量,形成相关章程规定,约束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

  规范中介机构从业的另一发力点,是房屋租赁市场领域。

  住建局日前连同金融工作局、公安、市场监管联合发文,启动“租房贷”专项治理,将重点查处“租房贷”“套路贷”“高利贷”等非法业务活动,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和中介服务,保护出租者和承租者合法权益。具体工作主要包括三方面:

  推行房屋租赁网签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成交的住房租赁业务和住房租赁机构出租住房业务,中介机构应当督促当事人到当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规范房屋租赁金融业务。严禁房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机构开展“租房贷”相关业务。重点打击以房产中介服务名义,非法发放贷款或与非法放贷组织勾结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租赁机构监管。房产经纪机构方面,房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服务,租赁合同仅为承租者与出租者达成的双方合同。房屋租金由承租者直接交付出租者,严禁房产经纪机构经手截留房屋租金、押金,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变“居间”为“代理”。住房租赁机构方面,租赁机构出租自有住房,或在市场上长期租赁闲置住房,以机构名义出租给承租者的,租赁机构与承租者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不得长于租赁机构与出租者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严禁设立“资金池”,擅自侵占和挪用承租者租金。(记者 康清辉 实习生 施佳森 通讯员 佘盛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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