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高空抛物成为城市生活的隐痛

石狮日报   2019-09-26 10:19

  这几天,石狮某小区业主群里好不热闹,大家都在对高空抛物现象“口诛笔伐”。记者了解到,该小区高空抛物现象相当严重,从起初的抛纸屑、塑料袋、塑料瓶,到后来抛菜叶、儿童玩具、废电池,最近,甚至有人将卫生巾也给抛了下来。就是这块抛下来的卫生巾,让小区一下子炸了锅。大家纷纷谴责这种不文明行为,有的业主甚至在群里表示,“连卫生巾都好意思往楼下扔,这个人已经不知‘羞耻’二字怎么写了!”

  在我们的城市生活中,上述小区出现的高空抛物现象绝非个案,记者暗访发现,不少小区都存在着高空抛物的现象,高空抛物已经成为城市生活的隐痛。

  9月18日晚上7点,市民李先生去某小区找朋友的时候,险些被楼上扔下来的一袋垃圾砸到。“当时我正在走路,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吓了一跳,回头一看距我一两米的地方扔下来一袋垃圾,如果当时走得慢估计就被砸伤了,高空抛物的人真是太没素质了。”说起当时的情形,李先生心有余悸。

  无独有偶,家住某小区的张先生在自家小区楼下散步时,被“从天而降”的一盆水淋湿。事情发生在今年8月31日晚上7点半左右,他和家人饭后出来散步,刚经过小区楼下,一盆水直接浇在张先生和家人的头上。张先生认为,此事如果不引起重视,会出现更严重的后果。

  昨日,记者来到某小区物业管理处,咨询了高空抛物的相关情况。“对于高空抛物,我们采取了很多办法。我们在小区进出口都悬挂了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横幅,还定期上门入户对业主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即便如此,还是有部分业主未意识到高空抛物的严重性。”该小区物业公司曹经理告诉记者,就在前段时间,一位业主从楼上扔手机套下来,砸到了楼下的行人,后来还是社区居委会来进行调解。曹经理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业主安全教育工作,杜绝高空抛物的事件发生。

  某小区物业经理赵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物业经常开展禁止高空抛物宣传,除了平日宣传,每逢小区举办集体活动也会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小区电梯里面也贴有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海报,这些措施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记者从律师事务所了解到,高空抛物责任归属分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民事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换言之,在非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坠落(含故意抛掷物品或物品摆放不稳导致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同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由可能的侵权人证明其不是侵权人,而补偿主体的范围被规定为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在刑事责任方面,由于高空坠物对人身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存在较大的伤害性,故意的高空抛物或物品摆放不当可能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更严重者,如行为符合一定条件的,亦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犯罪。

  为何高空抛物现象频频发生?现如今社会上少部分人缺乏社会公德心和法律意识,最关键之处在于调查困难,小区监控存在死角,也就造成了少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觉得丢一次垃圾也不会砸伤人,这种行为不仅危害了社会和谐稳定,如果出现伤人事件,还有可能触犯法律。要减少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一方面要提高业主整体素质,另一方面要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和监管,对小区业主上门入户进行安全教育宣传,使业主进一步了解高空抛物的危害和法律责任,做到预防和治理相结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治理,共建和谐社会,提升石狮市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记者 张军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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