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石狮市村集体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出台

石狮日报   2019-09-02 09:09

  我市村集体建设项目中,不少造价在10万元以下。之前,对于这类小项目,需要委托专业的设计、预算并到镇村集体建设项目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招标、采购,无形中增加了项目成本和村财负担。今后,这样的状况将大为改观。日前,市住建局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新的《石狮市村集体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对于工程施工,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以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估算分别在2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下的,可由村两委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为承包方。

  需到市镇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限额提高

  住建局建工股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比当前我市施行的2014年版的村集体建设项目监管规定,新规的一大亮点,就是分别调整了需到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村集体项目交易服务中心,及由村级直接通过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的招标限额。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需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的,招标限额分别由单项估算价20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含)以上、50万元(含)以上,提高到4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含)以上。简单说,原来工程造价200万元(含)以上,就得到市级公开招标,现在提高到400万元(含)以上才需要。

  需到镇级进行公开招标的,上述三类单项的采购、招标限额,分别由50万元(含)、10万元(含)、10万元(含)调整为100万元(含)以上、30万元(含)以上、30万元(含)以上。这类项目也被称为小规模建设项目。

  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的,上述三类单项的采购,限额分别由5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下调整为20万元(含)至100万元、10万元(含)至30万元、10万元(含)至30万元。

  小规模以下招标项目

  评标方式更灵活简化

  新规的另一亮点,是对小规模招标采购项目、邀请招标项目,以及目前许多农村常见的施工单项合同价20万元以下的小项目,在评标方式上更加简易、灵活。

  比如小规模招标采购项目,明确到镇级公开招标的相关程序,并修改评标办法为简易评标法。

  比如可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工程类可采用随机摇取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可采用随机摇取、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的方式。

  而施工单项合同价20万元以下的小项目,根据村集体的实际需求,新规明确可采用简易的方法实施,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简易的施工图纸及简易报价,并委托有资质的服务、施工单位进行采购、施工。

  工程变更10万元以下

  村两委会议研究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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