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泉州市级标准化补助经费开始组织申报
石狮日报 2019-08-29 08:53
8月28日,石狮市发布关于2018年泉州市标准化工作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符合条件者可于9月12日前向石狮市市场监管局质量股报送申报材料。
记者获悉,为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和标准化工作,我市积极组织申报。按照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后完成但还未申报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的牵头或主导单位可提出申报。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含泉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团体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及“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标准制修订主导或参与单位。获奖标准有多个单位同时参与的,只补助等级最高、排名最前的单位;承担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
失信被执行人及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不予申报。
据悉,此次申请补助资金的单位应根据补助项目的性质向受理机关提交《泉州市标准化工作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如申请国际标准研制专项补助的,应提交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参与制订相关国际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研制专项补助的,应提交法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或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记者 谢艳 通讯员 王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