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安全隐患未行整改 石狮一小区4部电梯被查封

石狮日报   2019-08-23 10:32

  昨日,位于湖滨街道金林路的泉美豪庭小区,业主三五成群,议论纷纷,有的愁容满面,有的愤愤难平。原来,7月20日,小区4部电梯全部被贴上了封条,155户居民上下楼全靠爬楼梯,大家叫苦不迭。为何4部电梯全被禁用?记者进行了一番走访。

  电梯禁用后

  高层住户“上下两难”

  “21日下楼买了一桶油,爬上去中间停下来休息好几下,儿子还笑我为什么不买罐小的先应付一下!”家住2号楼14层的王先生下楼买了东西,却迟迟不敢上楼,“现在外卖都不敢叫,只能确认下家里所有人都不需要带东西了,我再慢慢爬上去。”

  “上下两难”,可谓是这两日泉美豪庭小区所有业主的真实写照。在记者采访的时间里,不少居民从楼上走楼道下来,都气喘呼吁的。他们告诉记者,这几天上下楼,人人都自觉减轻携带东西的重量,要是拿着重物跑一趟,肯定是累得“腰酸背痛腿抽筋”。一般人还能勉强爬上爬下,但小孩和老人就有点吃力了。现场,家住11层的蔡阿婆带着两个年幼孙女慢慢下楼,“孩子一天要下楼两趟,没办法,我也只能陪着下来。”

  该小区4幢楼最高楼层为25层,记者试着爬了几层,发现楼梯狭窄、较陡,再加上空气闷热不流通,爬起来特别费劲。因楼梯没有窗户,且电灯是触控的,有些还出现故障,只能摸黑慢慢爬。为何不早点修复电梯?业主纷纷感叹“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均摊维修费

  部分业主“不买账”

  据悉,7月12日,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院泉州分院到该小区进行电梯年检,发现4部电梯都有钢丝绳磨损严重、轿厢导轨导靴磨损等问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该小区在8日内整改完成。因未见整改,该分院便将电梯评估报告发至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23日,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小区限期整改,但一直到8月中旬,还是未予整改。因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市场监督管理局只能实施查封行政强制措施,于8月20日下午将这4部电梯贴上封条,禁止居民使用。

  为何整改令连发,却不见整改?小区物业向记者透露,因为维修金额较大,业主们维修意见不一,只能一再耽搁。早些时候,业主们想要申请使用公维金进行维修工作,但因小区内尚有18户业主未缴纳公维金,需由业委会催缴完成后方可申请启用。而业委会恰逢换届之时,只能由金林社区居委会和湖滨街道办事处发出通告,要求业主们尽快缴纳。在百般催促下,也只有1户业主上缴了公维金。就此,公维金无法申请。

  没有了公维金,想要修电梯,就得由业主均摊11万多元的电梯维修费用。石狮市湖滨街道办事处城市营商办公室工作人员赵先生表示,经初步测算,平均每平方米要分摊4.6元。对此,部分业主不买账。

  维修费认捐

  维修进程又“卡了壳”

  记者了解到,8月13日,小区曾召开业主大会,让大家就筹钱维修电梯和业委会成员选举进行投票。但没有达到《物业法》规定的“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的标准,且11名业委会成员候选人中,也只有两人通过投票。均摊维修电梯费用的方案没通过,业委会也没有换届成功。

  不少业主心急如焚,于是发起认捐活动,自发捐款筹集资金修电梯。截至昨日下午,认捐款额已足够维修电梯。其中,最高的认捐了1万元,低的也有400元。本以为“有了钱好办事”,昨日下午,物业欲与新的电梯维保公司签合约,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解封,着手更换钢丝绳,修复电梯故障。但在签订承诺书上“卡了壳”。

  “物业公司9月份合同到期,有业主就说,等电梯修好了就要把我这家物业公司换掉,那我们跟市场监督管理局都签了责任状,到时候责任还是得我们来担着,这我可不敢签啊。”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由于小区需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签好的维保合同、整改报告和安全承诺书,但业委会还未换届,只能由物业来签订。目前业主们意见不一,由于部分业主与物业之间存在嫌隙与隔阂,导致电梯的修复工作再次僵持不下。已介入协调处理将近一个月的湖滨街道相关人员也万分无奈,表示将作进一步探讨和协调。(记者 庄玲娥 张泽业 通讯员 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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