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五旬大妈捡手机 盗刷6万元被判刑

闽南网   2019-08-08 18:59

  闽南网8月8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今年50岁的冯某家住石狮,在路边捡到一部手机还试出了支付密码,便借机与朋友王某合伙盗刷了手机内的6万元。日前,石狮法院审理该案,一审判决冯某和王某犯盗窃罪,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行二年。

  今年1月29日7时许,冯某在石狮宝盖镇一小区的草坪上捡到一部手机。回家后,冯某在手机备忘录里发现了一串数字,也因此试出了这部手机的微信支付密码。发现密码后,冯某与朋友王某取得联系。两人商量了一下,准备合谋盗窃这部手机的微信钱包余额和绑定银行卡内的钱款。

  随后,王某向冯某提供了微信收款二维码,冯某通过扫二维码,多次盗走了这部手机微信钱包和绑定银行卡的钱款,共计6万元。钱取走之后,冯某便将这部手机丢了。

  被盗刷的手机是属于王某钦的。他发现自己的账户被盗刷后,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介入调查后,很快冻结了王某的微信账户。而这边参与盗刷的王某,发现自己的微信账户被冻结后,心里有点慌,找到了冯某商量要联系这部手机的失主。

  不想,冯某第二天下午在联系王某钦退还赃款时被公安人员抓获。2月3日,王某在冯某家属的规劝下主动投案。案发后,冯某的家属代为赔偿受害人王某钦61000元,并取得谅解。

  石狮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被告冯某、王某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6万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判处两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行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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