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手机起争执 男子家暴妻子一审获刑

闽南网   2019-04-19 17:53

  闽南网4月19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何荣添 肖宏)抓妻子的头撞桌角、用脚踩妻子的头,最后抢了手机就跑……今年36岁的雷某因为一把手机和妻子起争执,甚至向其“动粗”。日前,石狮法院审理此案,一审判处雷某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根据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12月10日9时许,被告人雷某在石狮市宝盖镇一店铺内,因家庭纠纷动手殴打其妻子程某,致其面部、右眼受伤。而经法医鉴定,程某面部缝合创累计达200px,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右眼挫伤,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作为老公的雷某,为何突然对妻子动手?对此,雷某和程某对此各执一词。雷某称,他怀疑妻子与其他男人有暧昧关系,想检查她的手机,双方便为了手机争抢起来。在争抢的过程中,雷某见妻子一直反抗,便开始对她动手。

  但程某却称,雷某要钱但她不给,雷某便到她上班的地方要拿走她的手机。在上班的地方,雷某对她拳打脚踢,不但抓她的头去撞柜台的桌角,还用脚踩了她的头部,直到程某的同事报警后他才逃跑。

  不仅如此,程某还称,事发之前,雷某时常对她实行家暴,事后还向她发送威胁家人安全的短信。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故意伤害被害人程某,致被害人程某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雷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一审判决其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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