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19岁男子无证驾车 高速上倒车酿事故

闽南网   2019-04-09 18:15

  闽南网4月9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陈旖旎 黄张强 文/图)男子在高速上倒车导致发生事故,吓到对方车上的小朋友。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发现这名肇事者年仅19岁,竟然是无证驾驶。

  4月5日下午4时许,有市民报警称,泉州环城高速石狮收费站两车相撞,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泉州高速交警四大队立即赶到现场,一辆白色宝马车的驾驶员王某解释说,自己的车在收费站出站道口被一辆白色丰田牌小轿车倒车撞到,车辆有损坏,双方约好私了。对方还将自己的车钥匙、驾驶证交给他,但在收费站没看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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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的邱某被民警查获

  通过警务通,民警联系到的丰田车的车主。不过,车主表示自己没有开车。这是咋回事呢?就在民警跟王某都一头雾水时,一名瘦瘦高高的小伙子出现了,声称自己叫邱某,是丰田车的驾驶员。

  原来,当日下午2点半,邱某驾驶丰田小车在石狮收费站出站道口,因故障倒车时不慎碰撞后方的白色宝马车,致使王某车上的小朋友受到惊吓。因收费站不好打车,邱某与王某约定好,让王某先开车将家人安顿好,回头在收费站出口外广场碰面。为了保险起见,邱某将自己的钥匙和车辆行驶证抵押给王某。但是,等王某安顿好家人且回到收费站时,却没看到邱某,情急之下就报警了。

  经查,今年才19岁的邱某,是惠安人,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无证驾车上路,其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以内并处罚款1500元处罚。同时,其还因不按规定倒车,被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因为是无证驾驶,邱某所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也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对于两辆车的维修费用,只能让邱某自己买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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