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学生在影城打工工资一分未领 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处理

石狮日报   2018-08-28 10:43

  暑假已近尾声,一大批学子即将收拾行囊返回校园。然而,对于小卢(化名)和他的朋友们来说,在回学校前,有个棘手的问题亟待解决——“欠薪”。

­  今年高考结束后,小卢和朋友结伴来到星美国际影城泰禾店面试,并以每小时14.3元的时薪签订了用工协议。合同自2018年6月19日开始生效,有效期一年。签订合同后,小卢与其他几人便开始了暑期工生活。令小卢没想到的是,虽然合同里明确写着的“甲方每月不晚于2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但至今,小卢及其他几名暑假工均未收到一分钱工资。

­  “几番催促后,被克扣的几千元工资仍遥遥无期。而我们在这里已经工作两个多月了,大家都要回去上学了,有的人想用这笔钱交学费为家里减轻经济负担。”无奈之下,小卢拨打便民服务热线12345求助,希望能帮助维权。

­  日前,记者走访了星美国际影城泰禾店,售票窗口的两名暑假工也向记者证实了此事。“听说以前工资有晚发过几天,但这次拖得最久,不仅我们这些暑假工没有收入,其他全日制聘用的员工也被拖欠了好几个月呢。”其中一人向记者透露。记者从影城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星美总部五月份开始就停发工资了,几个老员工有点‘余粮’倒还可以撑一下,而暑假工一时半会拿不到工资,多多少少会对生活有影响。我们也希望能尽快发工资下来,让他们安心回去上学。”该负责人同时还表示,当初签订合同时,双方就押一个月工资的要求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暑假工们若能维权成功,也怕是会再被扣押一个月,等下一个月才能发。

­  目前,12345已协调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调查,小卢也已向劳动监察大队提交相关材料。

­  据悉,目前《劳动法》中没有明确关于暑期工、实习和勤工俭学的法律条文。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过若暑假工的确有提供劳动服务,用工单位也应当支付相应劳动报酬,但发生纠纷,维权手续却相对复杂繁琐。”该工作人员说。

­  提醒

­  石狮市劳动监察大队提醒参与暑期打工的学生:暑期找工作一定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或者协议,工作途径最好通过学校、正规中介机构等为自己权益做好保障,当人身安全或者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也可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  (记者 庄玲娥 张泽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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