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石狮将在全市推行小餐饮、食品摊贩登记管理业务
石狮日报 2018-08-14 22:28
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点实施“小餐饮”备案后,又一关于“小餐饮”的准入政策出台。记者从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小餐饮、食品摊贩登记管理业务。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福建省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应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行登记管理。
据悉,通过登记,部分符合条件的无证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将脱掉“黑户”帽子,被正式“纳管”。为确保我市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后期监管工作有效落实,8月13日,市食安办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业务培训及工作推进会,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业务经办及各市场监管所监管人员共40余人参加培训。
会上,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小餐饮、食品摊贩登记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办理登记、发证、建档、信息报送等具体登记事项,提升各镇(街道)和市场监管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方便大家工作交流,现场还组建小餐饮登记工作微信群,分发小餐饮登记证。培训结束后,市食安办部署推进工作,要求各单位要以此次登记培训为契机,加强部门协作,提升小餐饮、食品摊贩管理水平,切实做到服务、监管两手抓,共同促进我市小餐饮、食品摊贩行业规范发展。
按照职责分工,下一阶段,各镇(街道)将负责做好小餐饮、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工作;市场监管、城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要求,开展小餐饮、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违反《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办法》规定的小餐饮、食品摊贩,监管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记者谢艳通讯员曾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