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印发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方案
近日,石狮市印发《2018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重点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健全体制机制,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和泉州市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工作部署,石狮市扎实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力争实现本地产蔬菜、水果、畜禽等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原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主要水产品养殖环节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7.5%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案件查处率达100%,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合格率达95%以上,瓶(桶)装水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不合格样品检出率稳定在5%以下。全市加工食品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5%以上,成品粮、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蛋制品、酒类、乳制品、腐竹等不合格样品检出率稳定在3%以下。通过治理,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推进食品行业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方案》指出,2018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主要任务包括抓好种植养殖、水产养殖、饮用水、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六个环节”的主要食品治理,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样品采集与流转等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项目建设,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冷库及冷冻食品专项整治、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以及其他重点工作。(记者 谢艳 通讯员 蔡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