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推进试点“小餐饮”备案制度 4家“小餐饮”备案成功

石狮日报   2018-07-27 16:35

  今年4月,石狮市启动“小餐饮”备案工作,并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点实施。未办理核准或许可且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有固定店铺、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基本特征的小餐馆、小吃店等只需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提交小型餐饮备案信息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材料,取得《小型餐饮备案材料确认通知书》后,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  记者获悉,“小餐饮”备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蚶江市场监督管理所积极推进,截至目前已核发《小型餐饮备案材料确认通知书》4份。通过临时备案,部分符合条件的无证小餐饮店脱掉“黑户”帽子,被正式“纳管”。(记者 谢艳 通讯员 蔡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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