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石狮市荣誉市民评选工作方案》印发

泉州晚报   2018-07-13 19:15

­  日前,石狮市委办公室、石狮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第二批石狮市荣誉市民评选工作方案》,正式启动第二批荣誉市民评选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品行端正,道德高尚,并具备六项条件之一的非石狮市户籍人士可参评。

­  根据第二批石狮市荣誉市民评选工作方案,石狮市荣誉市民的评选对象条件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品行端正,道德高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非石狮市户籍人士: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的;推进本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贡献突出的;热心本市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贡献突出的;维护本市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突出的;促进本市对外交流与合作,贡献突出的;对本市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祖籍石狮的人士暂不参与本批次评选。

­  据悉,“石狮市荣誉市民”称号一般每五年评选一次,荣获称号的非石狮市户籍人士可享受11项待遇。政治待遇方面,将邀请荣誉市民出席全市性的相关重大活动和会议,并给予贵宾礼遇;每年在荣誉市民生日时,以市政府名义赠送贺卡、鲜花。生活待遇方面,商定一家金融机构给予荣誉市民办理贵宾卡,每年为荣誉市民安排一次市医院的免费健康检查等;荣誉市民的直系亲属,还可优先照顾就读本市各类公办学校、幼儿园。(周进文)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看见惠安|惠女繁华胜似锦
  • 看见惠安|世界石雕惠安造
  • “泉州产”鱼排首次出口海外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