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石狮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出台

泉州晚报   2018-07-11 18:43

  石狮市近日出台《2018—2020年石狮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纳入实施范围且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均可向当地农业机械管理站提出补贴申请。

  根据《方案》,石狮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当地所有镇(街道),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补贴机具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所需的机具给予不超过15%的累加补贴,对主要农产品及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生产所需的机具给予不超过10%的累加补贴。当年度省级财政资金使用完结,不再累加补贴。

  《方案》指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购机者自主购机后,只需持身份证明、购机发票、银行卡(折)等资料即可申请补贴。(记者温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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