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启动第二批荣誉市民评选工作

石狮日报   2018-07-05 09:36

­  7月4日,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第二批石狮市荣誉市民评选工作方案》,正式启动第二批荣誉市民评选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品行端正,道德高尚,并具备六项条件之一的非石狮市户籍人士可参评。

­  开展荣誉市民评选工作,是为了鼓励和表彰对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非石狮市户籍人士,凝聚海内外合力,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石狮的城市吸引力、包容性和竞争力。“石狮市荣誉市民”称号一般每五年评选一次,荣获称号的非石狮市户籍人士可享受11项待遇。政治待遇方面,将邀请荣誉市民出席全市性的相关重大活动和会议,并给予贵宾礼遇;每年在荣誉市民生日时,以市政府名义赠送贺卡、鲜花。生活待遇方面,商定一家金融机构给予荣誉市民办理贵宾卡,每年为荣誉市民安排一次市医院的免费健康检查等;荣誉市民的直系亲属,还可优先照顾就读本市各类公办学校、幼儿园。

­  根据第二批石狮市荣誉市民评选工作方案,石狮市荣誉市民的评选对象条件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品行端正,道德高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非石狮市户籍人士: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的;推进本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贡献突出的;热心本市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贡献突出的;维护本市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突出的;促进本市对外交流与合作,贡献突出的;对本市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祖籍石狮的人士暂不参与本批次评选。

­  为做好第二批石狮市荣誉市民评选工作,石狮专门成立了荣誉市民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月25日前,由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社会各界提出符合条件人选建议,并填写推荐评审表、撰写主要事迹材料报送至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海内外人士可直接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邮箱(275511644@)。据了解,石狮市荣誉市民的评选十分严格,不仅要经过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审、市评审委员会评审,还要提交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研究;最后征得被推荐人本人同意,由市政府形成议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  根据工作方案,我市将在世界石狮乡亲恳亲大会上举行授予荣誉市民称号仪式,向荣誉市民颁发证书,并通过各种媒体公布荣誉市民评选结果,对其事迹进行宣传。(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蔡金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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