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2018年(第十二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始申报

石狮日报   2018-05-29 10:33

  记者从石狮市经济局获悉,即日起,石狮市正式启动2018年(第十二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申报企业于2018年6月15日下午下班前按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一式4份)报送至石狮市经济局工业股,逾期不予受理。

­  企业技术中心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  根据《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规定》,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须满足多项条件,其中,技术中心必须有专属空间,并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中心场地内专用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企业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报告期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按照企业规模划分为3档,主营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为2.5%,1亿~2亿元(含)的为3.0%,1亿元(含)以下的为5.0%。此外,企业拥有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研究开发队伍,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5人。

­  对经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的资金奖励。同时,对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引进和购置研发设备,按不高于设备原值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蔡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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