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奖励扶助标准出台 石狮符合条件的市民赶紧报名申请

石狮日报   2018-05-21 09:2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达到法定年龄、符合特定条件的家庭实行经济奖励扶助。石狮市符合条件的市民,请及时申请。

­  记者了解到,此次申请奖励扶助的条件有三个部分: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基本条件是:本人为本市户籍农村居民;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含合法收养子女);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以后且男年满54周岁、女年满49周岁。

­  特别扶助申报基本条件: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8周岁;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该子女已死亡或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  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基本条件:本人为本市户籍城镇居民;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含合法收养子女);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以后且年满54周岁。

­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三项,曾经或现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国企在职、退休人员,均无申请资格。

­  申请的地点和时间:2018年5月18日-2018年5月31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拿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申请。逾期则本年度不受理申请。

­  经石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确认并公告无异议后,对象可取得奖扶资格。卫计部门提醒符合条件的市民要及时申请。(记者 许长财 通讯员 蔡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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