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农村幸福院获省级补助

石狮日报   2018-05-11 09:51

­  农村幸福院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了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就餐等服务,让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成为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日前我市下发2018年省级农村幸福院建设补助资金,对永宁镇郭宅村给予17万元的建设补助。

­  据了解,为加大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力度,从2014年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农村幸福院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农村幸福院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农村幸福院建设、修缮和设备用品配备等,每个项目补助17万元。农村幸福院省级补助项目建成后,应达到“六有”,即:有固定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有设施设备,配置有厨房、餐厅、日间休息室、娱乐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和健身室等,配备有基本炊具及餐具、老人休息床(不少于3张)、电视、报纸杂志、室内外活动健身器材等;有服务内容,如就餐、休息、文化娱乐等;有人员队伍,专(兼)职管理人员、志愿者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机构简介、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经费使用、人员聘用、就餐住宿、设备管理等规章制度;有筹资渠道。

­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农村幸福院已达到15家。去年我市还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的农村幸福院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幸福院今年将上报上级部门进行星级评定。(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林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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