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峡谷旅游路(学府路-共富路)15日起部分车辆禁行

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05-02 21:09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2018年5月15日起,我市峡谷旅游路(学府路-共富路)禁止1.5吨以上货车、渣土车(旅游路两侧公园项目作业车除外)、垃圾转运车、殡葬车、拖拉机、农用车、危化品运输车驶入。同时石狮交警大队将启用路段监控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  特此公告。

­  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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