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高新区将开展小餐饮备案试点

石狮日报   2018-04-16 09:32

  今年,“小餐饮备案”工作将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点实施。通过临时备案,一批符合条件的无证小餐饮店将脱掉“黑户”帽子,被正式“纳管”,这是石狮市政府日前印发的《石狮市2018年度小型餐馆专项整治提升工作细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提到的。

­  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群众日常饮食消费的需求,但由于现场条件、管理能力等原因,一些小型餐饮暂无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因此未纳入到政府监管范围,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  面对这一兼具市场需求和安全隐患的“矛盾体”,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坦言,“小餐饮”数量众多,分布较广,一些无证“小餐饮”被取缔后容易回潮,成为市民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之一。对此,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决定分类施策,对“小餐饮”实施精细化管理,采取备案即可开展经营活动的监管方式,按照宽进严管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记者获悉,“小餐饮”备案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未办理核准或许可且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有固定店铺、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基本特征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

­  依据《方案》,2018年度小型餐馆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将通过摸清现状、明确重点,多项措施、分类整治,创新方式、典型带动,宣传引导、实现共治,规范一批有证小型餐馆,整治一批固定无证小型餐馆和流动餐饮摊贩,取缔一批条件恶劣的无证小型餐馆。

­  据悉,今年我市还将继续鼓励和引导食品摊贩、小型餐馆进入小型餐馆集中经营示范点或集中经营示范区域经营。(记者 谢艳 许小雄 通讯员 曾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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