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不动产登记中心首次颁发林木使用权不动产证书
石狮日报 2018-03-03 20:38
近日,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下属不动产登记中心向石狮市园林环卫管理处颁发了三本林权不动产证书。这是石狮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以来,首次颁发的林木使用权不动产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改革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精神,森林、林木使用权纳入不动产登记范畴。一段时间以来,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按照国家有关不动产登记改革的部署,积极与林业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交流研讨,完善登记程序、系统流程等环节;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增设森林、林木使用权登记模块;按照《福建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试行)》规定的受理材料,对收件材料进行梳理。同时,主动与受托测绘单位联系、沟通,指导其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进行林权调查,形成调查资料,顺利完成森林、林木使用权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记者吴汉松通讯员陈丽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