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核发12张外烩食品经营许可证 其中个体经营11张

石狮新闻网   2017-12-14 10:18

  记者从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石狮市上月起开始对外烩经营者发放外烩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以来,截至目前,已核发经营外烩食品经营许可证12张,其中个体经营11张,企业经营1张。

­  为规范餐饮外烩经营行为,引导餐饮外烩经营者守法自律经营,保障外烩经营活动食品安全,根据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及泉州食药局制定的《泉州市餐饮外烩经营许可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今年11月起,我市开始对外烩经营者发放外烩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外烩经营者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将外烩经营单位纳入监管视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可以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风险防控。

­  据了解,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要延伸开展外烩服务的经营者,可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增加“兼营外烩服务”。首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外烩经营者,则需先办理营业执照,才能申请许可证。(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谢玲锦)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泉州: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 ​泉州永春:按下建设“加速键” 打造产业
  • 破解企业难题 永春推动“知产”向“资产”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