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石狮市共有19名驾驶员被列入“不适岗”名单

石狮日报   2017-12-11 08:42

­  道路客货运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及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列入“不适岗”名单,这是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一记“重拳”。记者从运管部门获悉,今年以来,石狮市共有19名驾驶员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不适岗”名单。

­  最新修订的道路旅客、货物运输驾驶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自2015年起施行。除了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外,有出现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客运凌晨2时至5时未停止运行、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或不按照包车牌核准的经营范围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都将被列入“不适岗”名单。

­  今年列入我市“不适岗”名单的,有4起系发生一般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其中2起驾驶员需负主要责任以上未构成犯罪的,“不适岗”名单公布期限2年;有2起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50%未达80%的,公布期限1年。其他公布期限6个月的,主要是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

­  根据规定,被列入“不适岗”名单公布期间,运输企业或运输业户应对驾驶员进行解聘、待岗或调离驾驶岗位等处理。公布期满,驾驶员应按主管部门要求的程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直到脱离“不适岗名单”后,方能复岗或受聘于本市范围内的运输企业。一旦发现企业聘用尚在“不适岗名单”公布期限内的驾驶员,将从通报的第二个月起,1年内不予受理新增运力(不含报废更新)的申请。(记者 康清辉 通讯员 志祝 承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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