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拾到钱包只有卡和证件并无现金 “还”是“不还”?
石狮日报 2017-10-24 10:43
10月15日晚7时,晋江市公安局青阳派出所曾井社区片警罗警官接到辖区某宾馆50岁的服务员杨女士报警称,其老公刘先生在莲屿社区路口拣到一个钱包。经过查找,10月17日下午3时许,民警终于成功联系上失主丁先生,并把钱包归还。
据刘先生介绍,10月15日凌晨2时许,刘先生上完夜班经过莲屿路口时拣到一个钱包,其发现钱包内只有8张银行卡和1张身份证,便决定拣回家和老婆商量怎么归还的事,但是杨女士此时已经睡下。直到当天上午6时许,杨女士起床后,彻夜未眠的刘先生马上和杨女士说了拣钱包的事情。杨女士说要赶紧找到失主,将钱包交还给人家,此时刘先生说出了他的顾虑。
原来,刘先生拣到钱包后,发现钱包内没有现金,就担心归还钱包的时候,会被对方冤枉是自己拿走钱包内的现金。得知老公的顾虑后,杨女士联系上了罗警官。
丁先生从民警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钱包,激动不已。他告诉民警,10月15日凌晨,他在莲屿社区吃完宵夜,前往阳光社区购买东西结账时,发现钱包不见了,于是匆匆忙忙赶回店内调取监控,并没有发现掉落钱包的痕迹。本来不指望能找回钱包了,正准备到银行注销银行卡、信用卡,没想到就接到了民警的电话。(记者 洪亚男 通讯员 叶珊伟 何茹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