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两名“女老赖” 一人被判一人被抓
企业老板如果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且逃匿,这可是犯罪,不但抓你没商量,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石狮法院在严惩一名“女老赖”的同时,石狮公安部门也成功抓获一名网上在逃“老赖”,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恶意欠薪将受到法律严惩。四年前,黑龙江佳木斯人王某,从2013年2月起,先后雇佣洪某等20名工人从事生产劳动,在石狮宝盖无照经营某服装厂。后于同年4月14日,以关闭手机、逃匿方式逃避支付洪某等20余名工人劳动报酬共计97220元。
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洪某等投诉后,立即依法进行立案调查。随后向王某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但王某逾期拒不支付。2013年4月22日,市人社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今年4月13日,公安人员在北京八王坟长途客运站将王某抓获归案。石狮法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王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与王某有着同样性质的另一“女老赖”王某某,以前在晋江经营某服装印花加工厂,陆续雇请代某等6名工人做工,后于2015年7月搬至石狮灵秀镇华山村。至2016年元月27日,因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为躲避工人讨要工资,王某某竟“人间蒸发”玩起了“躲猫猫”。
市人社部门按照“及时立案受理、及时调查取证完成法定程序、及时移交侦办”的原则,从2016年元月29日接到举报到2月19日移送,只用了13个工作日,用最快的速度走完了劳动保障监察查处工资支付案件的调查询问取证、限期改正等全部程序,及时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协调沟通,以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刑事犯罪而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令王某某没想到的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因为欠薪逃逸,她已被警方列入黑名单,作为网上逃犯全国追缉。目前王某某已被石狮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虽然王某某归案后,其家属代为偿还代某等6名工人工资,但王某某仍需为自己犯下的罪行付出代价。(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谢天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