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地税局纳税咨询热点问题

石狮日报   2017-07-27 08:23

­  石狮市地税局纳税咨询热点问题

­  问:个人转让房屋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中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指什么?

­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  问:营改增后,房屋买卖要去哪里缴纳税收?

­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9号)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以方便纳税人办税。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属于地税代征增值税范围,由主管国税机关负责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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