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中职高校学生户籍管理有新规

石狮日报   2017-07-19 08:14

­  石狮市高考生及中职生注意了,我省中职高校学生户籍管理有了新规,将实行院校录取学生自愿迁移政策和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落户优待政策。

­  据悉,新规的变化有:一是实行院校录取学生自愿迁移的政策。院校录取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申请将户口签往院校学生集体户。其中,我省户籍新生被省外院校录取的,向户口所在派出所申办《户口迁移证》;被省内院校录取的,向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办户口网上迁移。二是实行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落户优待政策。院校毕业生,自毕业起3年内落实就业创业单位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就业创业地,凭《毕业证书》、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本人依法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向就业创业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办落户手续。(记 许小雄)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频道推荐
  • 看见惠安|世界石雕惠安造
  • 丰泽区委主要领导调研重点项目建设 检查夏
  • 鲤城区政府主要领导讲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