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已发放2.59亿
石狮新闻网 2017-07-14 10:16
石狮市大力推动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224笔、发放金额2.59亿元。这是记者日前从市有关部门获悉的。
据介绍,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转移农民住房的占有,而将其本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农民住房财产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办理的农户贷款。我市于2015年底被确认为福建省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城市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搭建确权登记颁证、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抵押物价值评估体系、抵押物处置机制等基础条件,为开办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市政府还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石狮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简化抵押贷款手续、拓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物处置的方式和渠道等措施,大力推动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同时,建立抵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首期由市财政安排800万元的风险补偿基金,以提高辖区银行工作积极性,争取至今年年底,基本形成产权明晰、价值明确、流转便捷、融资高效、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体系。
在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石狮农商银行、泉州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纷纷对农房抵押贷款业务的落实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方案,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和业务推广力度,抓好试点工作的落实。截至目前,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224笔、发放金额2.59亿元。(记者 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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