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经济局窗口进一步明确企业投资核准目录
石狮日报 2017-07-04 10:24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接国家2016年本)的通知》(闽政[2017]21号),进一步明确国家、省、设区市、县(市、区)核准权限,同时自2017年5月25日该新目录印发起,《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对接国家2014年本)》(闽政[2015]18号)废止。市行政服务中心经济局窗口积极贯彻落实我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思想,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自2017年6月6日起开始按照新目录要求实施。
根据新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市经济局权限范围内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共有5项,分别是:城区防洪堤工程及在河道上建设的堤防、河道整治工程,除涉及跨设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其他水事工程,除国家高速公路网、普通国道网项目、地方高速公路项目、普通省级干线公路项目外的公路项目,除垃圾焚烧发电外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以及城市燃气利用(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项目。(记者 吴汉松 通讯员 林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