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减少民办非企业办理变更材料

石狮日报   2017-06-06 09:05

­  近期,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大幅减少了民办非企业申请办理变更的相关材料。

­  据了解,根据《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拟下放(委托)窗口项目材料明细表》和《泉州市文广新局服务指南》的相关内容,群众到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审批窗口变更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时,不必再像之前要根据变更的不同事项提供不同的材料,如“地址变更”时,要提供变更申请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章程、场所使用权证明;“名称变更”要提供变更申请表、民政部门出具的《名称核准书》、章程、大会决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现在只需提供一份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书中应载明变更事项、变更理由及变更方案等。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审批服务窗口精益求精,持续不断地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以求更好、更方便地为群众办事,得到了群众的好评。(记者 吴汉松 通讯员 蔡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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