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今年拿出50个名额供积分创业人员申请

石狮日报   2017-05-18 11:33

­   为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日前,石狮市出台《2017年新市民“积分创业”实施细则》,拿出50个“创业名额”供新市民积分创业人员申请。对符合条件及通过评审的新市民创业人员,优先安排入驻狮城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并参照《狮城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  据了解,我市2017年“积分创业”扶持对象为50名,其中A类新市民25名,B类新市民25名。“积分创业”入围人员需于取得积分创业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向狮城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提出“积分创业”扶持申请,符合条件及通过评审的,优先安排入驻狮城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

­  “积分创业”扶持对象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创业项目无环境污染,市场竞争力强,预期经济与社会效益好,有较成熟的计划书;创业项目是新产品、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符合创新、创意及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或是对我市支柱产业提供产业化服务,具有拓展产业链功能的服务;创业者具有保证营运的资金或一定的融资方案,以及开展项目的相关工作人员;创业者有创业经验1年以上(含在高校期间);孵化期签约前必须在本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具体申请程序为:“积分创业”扶持对象需向狮城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提供《项目入驻审批表》《创业计划书》或《研发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以及创业者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如创业者有创业团队,还需提供《创业团队人员基本情况表》等。

­  经评审入驻的“积分创业”扶持对象的项目参照《狮城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如:预孵化可免租金使用一间30m2的单间;青商会每年重金聘请国内外一流学者来为青商理事作内部授课,入驻创业者可享受青商会理事同等待遇;支持入驻企业引进人才,为其正式员工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技术职称评定、社会保险代办等服务。

­  孵化期期间,每个入驻项目在之前所提供的办公单间外,根据入驻人数和发展需要可再申请1-3席公共办公区格子间,免租期限不超过一年半;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小额贷款贴息补助,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500元,最长补助2年;每年召开创业融资推介会,邀请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风投公司参加;安排两名知名度高的企业家作为创业导师结对辅导,向其分享创业经验,提供市场信息和有关人脉资源;免费参加每年在本市组织举办的SYB、SIYB创业培训班。(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张宪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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