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月薪超万元还抢劫他人手机
石狮日报 2017-03-28 10:33
每个月收入一万多元,却在酒后抢劫他人手机,男子杨某直到酒醒后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去抢劫他人。就因为酒后一时冲动,杨某不仅丢了工作,还要面临三年的牢狱之灾。
今年35岁的杨某,河北人,案发前在石狮祥芝从事捕鱼工作,月收入超万。去年12月27日晚,杨某和朋友一起在祥芝大堡村一出租房喝酒。酒后,杨某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看到一名穿着短裙的女子,于是跟在这名女子身后,看到女子手上拿着一部手机,突然萌生抢劫的想法,遂冲上前去,一手捂住女子的嘴巴,一手抢女子手上的手机。女子虽极力反抗,但手机还是被抢走,看着杨某跑进附近巷子里,女子赶紧到附近一便利店打电话报警。随后,杨某在附近一商场门口被公安人员人赃并获。
日前,石狮法院就此案进行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林少如 杨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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