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付百万元执行款 泉州一外籍老板被限制出境

泉州晚报   2017-03-17 11:03

­  公司未付百万元执行款,外籍老板柯某被限制出境。这下,他着急了。近日,柯某所在的公司急忙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签订和解协议。

­  石狮法院介绍,某服饰织造公司(以下简称服饰公司)与某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存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服饰公司作为原告,将能源公司起诉到石狮法院,经判决,能源公司得付服饰公司100万元,施某、侯某对能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判决生效后,败诉方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服饰公司只好向石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申请将3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他们实施限制出境措施。能源公司的法人代表新加坡籍的柯某被法院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  3月3日,柯某在北京机场欲乘机回新加坡时,被公安机关边检人员以其系法院通报协助限制出境人员为由限制其出境。据了解,这也是石狮法院首次成功实现对外籍人士的限制出境。

­  慑于法律的威力,近日,能源公司与服饰公司到法院签署和解协议。经服饰公司申请,法院依法解除对相关被执行人的出境限制。(泉州晚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洪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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