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受理首起“微信红包”赌博案
微信抢红包,本来是节日里亲朋好友们图个开心、热闹的节目,可在一些人手里,却变成了新的赌博形式。日前,石狮法院受理了首起“微信红包”赌博案,被告人蔡某、贾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石狮检察院提起公诉。
蔡某,石狮人,今年31岁。2015年3月份,他以玩家的身份被朋友拉进一个微信群,参与赌博。同年9月,他就自己建了一个微信赌博群。“我拉了一些朋友进去,没事就组织大家发红包来赌博,我再从中抽取点手续费。”据蔡某供述,后来朋友互相介绍,群里的人就越来越多。为了方便管理,蔡某先后建了7个群,每个群里他都雇用几个人来做管理人员、代包人员,其他为参赌人员。作为群主的他,主要负责现场管理、拉人、踢人,给中奖的参赌人员发奖金;管理人员负责通知、拉人、介绍赌客;代包人员负责发红包;参赌人员则参与抢红包。为此,蔡某还设定了一套参赌规则,每个红包588元,其中100元作为累计奖金池,代包人员手续费6元,群主手续费22元,剩余460元由代包人员发给参赌人员抢,再按照抢到的相应数额及规则来判断输赢。
“每次发红包除了赚取手续费22元外,还可以从奖金池中获取抽成。”据蔡某供述,每次发红包奖金池就会增加100元,累积到1万元,他就可以抽取2000元,以此类推,奖金池累计不超过10万元。
而贾某就是蔡某雇用的一名代包人员。据贾某供述,她自2015年9月起加入蔡某建的一个赌博群,有时候会参与抢红包赌博,有时候帮忙代发红包。每发一次红包,她都可以从中收取6元的手续费。“每天营利多少钱不固定,好的时候能赚300多元,差的时候赚一两百元。”蔡某说,一个多月来,她共代发了708个红包。
石狮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蔡某、贾某共同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吴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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