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国税局全面推行实名办税
石狮日报 2016-12-06 10:20
12月2日上午,石狮市国税局顺利完成第一户实名办税信息采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意见》和《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要求,办税服务厅通过系统终端,顺利采集了石狮市杨山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实名办税信息,正式开启实名办税的石狮先河。
据石狮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实名办税事项共包含税务登记、发票业务、证明开具、申报管理、信息查询等5大类15项,其中,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纳税人,被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的纳税人,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被确定为四类的纳税人以及新办商贸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本人到主管国税机关采集身份信息。
该局温馨提醒广大纳税人,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共同打击虚假注册、套票虚开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同时,税务机关也将通过分析纳税人实名办税信息,及时响应纳税人服务需求,合理安排服务资源,创新开展个性化、定制化的服务,持续提升纳税服务的实用性和精准度。(记者 兰良增 通讯员 曾培钊 吕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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