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立案释明工作经验受省院肯定

石狮日报   2016-10-13 08:06

  为确保当事人有效行使诉讼权利,石狮法院自今年6月率先在全省基层法院出台《民商事立案登记释明规则》,截至目前,已累计释明300余次。这一工作机制受到省院的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全省法院进行推广。

  据了解,根据《民商事立案登记释明规则》,石狮法院明确立案登记释明的原则、界限和释明的方式、形式,进一步细化释明的事项和列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情形。该规则自实施以来,石狮法院的释明法官按口头释明、值班主任释明、书面释明等程序进行流转,共就诉讼主体瑕疵、诉讼请求、驳回法院管辖及跨域立案等事项开展释明300余次,形成释明笔录8份。其中,民商事案件不予受理数及驳回数,较去年同期下降100%及91.7%。(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张淑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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