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处置车祸不当引发二次事故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不是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做好安全警示措施,而是把事故车停在正常行驶的主车道上,驾驶员和乘客则下车检查起车况,甚至就赔偿事宜讨价还价。结果在事故发生后的几秒钟时间里,又引发了二次交通事故,酿成死亡和重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那么,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如何做好安全措施,才能避免高速公路二次事故的发生。昨日下午,泉州高速交警支队通报两起案情,希望可以警示驾驶员和同车乘客,一起来重视二次事故的危险性。
今年8月27日中午1时50分许,庆某驾驶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沿沈海高速第四车道往福州方向行驶。当庆某准备超车前方一部轻型厢式货车时,因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两车发生了追尾事故。随后,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吴某立即把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并开启双闪灯。但是,庆某却直接把车停在了第三车道上,并急急忙忙地从驾驶室走下车,到驾驶室前方检查车辆受损的情况。结果下车不到15秒,后方驶来的一辆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撞向了庆某的车。悲剧就这样发生了,庆某和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驾驶员王某2人当场死亡。
这个事故并不是个例。2015年5月23日上午9时30分,陆某碰撞中央护栏,发生了单方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陆某将车辆移至第三车道停下,开启了双闪灯示警。此时,海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沿沈海高速往福州方向行驶,忽然发现前方停在第三车道的车辆,但采取刹车措施已经来不及,两车追尾。所幸此时只是轻微刮擦,人员也未受伤。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现场危险系数上升到极点。只见陆某、陆某同车人员、海某纷纷走下车,在未设置任何警示标示的情况下,走在两辆事故车之间。在短短几十秒之内,后方驶来一部重型厢式货车,先是撞上了事故中的轻型普通货车,再撞上了路面走动中的陆某同车人员,最后碰撞第一部单方事故车辆。而轻型普通货车受撞击惯性,撞上了陆某和海某,海某被撞至第一车道,被第一车道正常行驶的小车碾压致死。至此,原本是一起小车碰撞护栏的单方事故,却酿成了2死2伤的悲剧。
据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交管科的民警介绍,高速公路二次事故的发生,后果是严重的。综上两个血淋淋的案例,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意识到发生二次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和危险性,急于检查车辆损失、故障,没有采取正确的躲避措施,车辆留在超车道和主车道上,乘客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行走,置身于易被撞击的危险位置,是导致二次事故严重后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其次,事故发生后事故车转移至应急车道,但没有在后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影响后方来车驾驶员的判断力也是二次事故发生的重大诱因。 警方呼吁驾驶员,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事故或故障时,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报警,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等措施,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记者 洪亚男 通讯员 林阿敏 杨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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