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全面整治废布漂白非法加工点 严防回潮反弹
近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对全市废布漂白非法加工点展开全面整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6月底以来,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已强制取缔废布漂白非法加工点达12家次。据上述通知,除追究废布漂白非法加工点负责人外,还将追究出租者的违法责任,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近期,我市永宁镇院东村、后杆柄村、下宅村等地发现多家废布漂白非法加工点,这些非法加工点均隐藏在偏僻山林、废弃石窟,违法占用土地、林地,违章搭盖,废布漂白使用硫酸、次氯酸钠等药剂,生产废水直接外排,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影响。6月份以来,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联合永宁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多次开展统一行动,对上述非法加工点进行强制取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据悉,废布漂白非法加工点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十五小”的小漂染项目之一,工艺落后、污水直排,环境危害大,我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因洗布作坊设备简易,违法者稍加修复即可恢复生产,极易死灰复燃。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废布漂白非法加工点回潮或转移至其他地方,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我市决定对全市废布漂白非法加工点展开全面整治。
通知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环保工作网格,全面排查废布漂白非法加工点,组织市直部门联合关闭取缔,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取缔新增废布漂白非法加工点,严控回潮反弹。对发现的废布漂白非法加工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公安、生态环保、国土、城市管理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予以强制取缔,对负责人依法采取行政拘留,并追究出租者的违法责任,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执法人员特别提醒,根据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相关文件: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的生产、经营行为会严重污染环境仍为其提供资金、场所、设备的,应认定为“共犯”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因此,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抵制并主动举报上述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记者 林恩炳)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