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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公安局力推异地办理身份证便民政策

2016-08-16 11:24 来源:石狮日报 0

­  “方便,快捷,省心省力!为我省去了舟车劳顿的麻烦,的确是一项为民便民政策。”8月15日上午,经石狮市公安局灵秀派出所户籍民警进行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江西籍蔡某感叹连连。值得一提的是,他也成为石狮市公安局推动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便民政策以来首位办理的群众。

­  据悉,灵秀派出所作为石狮市唯一一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试点单位,自此项惠民政策实施以来,该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检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户籍民警及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吃透政策,部署各项要求。

­  记者了解到,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安排,此项新规选定天津、江苏、浙江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首批在我市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省市。其中,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户籍为11个对象身份的人员,并符合在该所辖区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或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可在试点单位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  为严格落实试点单位相关工作,深入践行公安改革惠民举措,进一步做好异地身份证办理工作,围绕新规部署,石狮市公安局灵秀派出所扎实开展业务培训与管理工作,强调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政策开展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受理范围、工作流程、收费标准,熟练操作工作平台,符合异地受理条件人员通过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进行换补领身份证业务,60日内便可完成办理、制证发放工作。

­  据介绍,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作为公安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中便民利民的一项重要举措,灵秀派出所在严格把好受理关口,认真履行试点单位工作的职责基础上,扎实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  另悉,省内户籍居民均可在我市任一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刘望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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