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政府研究决定简化拆迁户办理入户手续
2016-08-09 15:06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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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简化拆迁户办理入户手续问题。市政府副市长施汉杰,市各相关部门、市区两镇两办有关负责人,以及各已交房片区拆迁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相关已交房片区拆迁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拆迁户办理入户手续存在问题的汇报。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简化拆迁户办理入户手续进行了讨论和研究。
会议明确:被安置对象要求办理入户手续的,市公安局根据所在片区拆迁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或者拆迁改造区域所在镇(街道)提供的安置名单、房屋安置确认书直接给予办理入户手续;被安置对象将安置房出售他人,受让方要求办理入户手续的,市公安局根据所在片区拆迁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或者拆迁改造区域所在镇(街道)提供的安置名单、房屋安置确认书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涉税证明》给予办理入户手续。
会议强调,拆迁改造区域所在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石狮市安置房登记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对房屋转移证明材料(协议书等)的签署指定专人(不少于2人)进行见证,由见证人签字并加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记者 吴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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