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石狮 > 石狮新闻 > 正文

石狮镇中路一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该缴费啦

2016-08-08 09:52 来源:石狮日报 0

­  3月15日,本报报道的《物业公司将3名业主告到法庭》一文提到,镇中路一期3名业主不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状告到法庭的事。近日,该事件终于有了结果。物业公司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判决3名业主缴纳拖欠的物业费分别为:425.1元、460.2元、425.1元。也就是说,物业公司胜诉。

­  8月7日,记者走访了镇中路一期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其他业主以及律师了解情况。“此次官司打赢是对其他已经缴纳物业费业主的最好的交代。”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说道,“有几位业主看到这份判决书时说,幸好没听其他业主的话,跟着不交……”“只要是物业公司有给我们提供服务,我们就要交,而且现在小区的治安、环境卫生越来越好了,不像以前经常发生摩托车被盗,连小车也会被盗,车辆乱停乱放、垃圾没人清扫等现象。”业主蔡老伯说道。代理该案件的施律师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只要物业公司有提供日常的服务,业主就要按时缴纳物业费。

­  据了解,如果3名业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仍未缴纳物业费的话,物业公司将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强制执行未成功的话,还将同失信人一样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据悉,由于该小区是安置小区,一开始只有几户长期没交,导致后来又有业主跟风不交。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表示接下来将要继续分批起诉自2015年8月1日以来没交物业费的20名业主。(记者 王秀婷)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石狮锦尚积极营造书香氛围 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