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石狮 > 石狮新闻 > 正文

石狮市二季度企业用电奖励开始申报

2016-07-11 16:01 来源:石狮日报 0

­   日前,记者从石狮市经济局获悉,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6年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市正式启动2016年第二季度企业用电奖励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7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石狮市经济局工业股。

­  据了解,奖励对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已列入2016年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和参加电力直接交易企业;当季度工业总产值(指季度内各月数据相加,下同)不低于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9%及以上;或者2016年新建项目投产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

­  奖励标准为:企业季度用电量同比正增长低于5%的、5%及以上的,按企业季度用电增量每千瓦时分别奖励0.05元、0.1元;属于2016年新建项目投产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制造业企业,按2016年当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2元奖励;不属于2016年新建项目投产纳统,上年同期因阶段性停产、重组改制等各种原因企业产值或用电量为0的,均按企业季度用电增量给予每千瓦时0.02元奖励;季度奖励金额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000元以下的企业不安排。(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吕晓琳)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石狮首届汽车博览会7月16日开幕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