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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集中整治医械流通领域违法行为

2016-07-11 10:37 来源:石狮日报 0

­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即日起,我市将对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所有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对本企业是否存在流通领域违法行为开展自查。对拒不报告、谎报瞒报以及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从严、从重查处,直至吊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这是记者日前从石狮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的。

­  《公告》明确,自查范围包括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等情况。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2016年7月15日前能主动查找问题,同时纠正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到期未报告的,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社会公开企业名单,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记者 谢艳 通讯员 蔡绵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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