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万元!石狮交通执法部门做出今年最高额度的处罚
2016-07-08 11:17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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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没申请延续而被注销后,怀着侥幸心理的物流公司依然让驾驶员上路拉货营运。7月7日,交通执法部门决定依法对这家经营单位处以3.5万元的处罚,这也是今年交通执法部门对违法企业开出的最高额度的罚款。
这事得回溯到6月15日。当日,执法人员在蚶东线莲埭段例行执法检查时,厦门一物流公司的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从石湖港运载集装箱出来。据驾驶员刘某介绍,两货车当趟次运输费用各450元,由老板与客户自行结算。既然是营运行为,是否有经营许可?询问之下,两辆车均无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现场无法提供其他道路运输有效证明,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而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不仅如此,两辆四轴货车还都超限上路。其中,牌号为闽Dxxxx7(闽Dxxx6挂)的货车,车货总重41.8吨,超限1.8吨;牌号为闽D8xxx7(闽Dxxx8挂)的货车,则超限1.7吨。
6月29日,车辆所属公司负责人前往处理时表示,此前因业务整改和股东更换,导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又未申请延续而被厦门道管处注销,目前已经重新申办经营许可。但在取得经营许可前,公司下属车辆从5月下旬开始,就陆续到石湖港运载集装箱。鉴于此,根据我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经向上级执法部门请示并经集体讨论,做出上述处罚决定。(小康 发安 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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