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对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卫生工作进行检查
2016-07-08 11:18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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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妇幼卫生工作,总结我市2016年上半年妇幼卫生工作情况,近日,市卫计部门对全市9家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重大公共卫生执行情况、托幼机构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等。
记者了解到,此次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反馈等方式进行。检查标准统一,采用年初制定的检查标准(参照《泉州市县级妇幼卫生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0年修订)》。
市卫计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检查,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卫生工作,提高妇幼卫生工作水平。(记者 许长财 通讯员 施腾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