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在全省首创立案登记释明机制
2016-07-04 11:03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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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记者获悉,石狮法院制定了《民商事立案登记释明规则》,该规则从即日起开始施行,这也是我省基层法院出台的首部关于民商事立案登记释明规则。
据了解,所谓立案释明是指,在立案阶段针对当事人之起诉,根据立案受理相关程序规范所进行之解释、明晰和指引。根据规则要求,在立案登记时应当对诉讼一般程序性事项予以释明,包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提供/确认送达地址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对当事人有疑问的其他程序性事项进行说明;对当事人所列诉讼主体存在诉讼主体不适格、姓名(名称)错误或不准确等瑕疵的释明;对诉讼请求不明确、诉讼请求不充分、诉讼请求不正确的释明;以及对法院管辖、跨域立案、提交证据材料、诉前调解、诉讼风险、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方面的释明。(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张淑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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