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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再宣判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16-06-24 16:14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0

­  6月22日,石狮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蔡某群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蔡某群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罚金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赃款5810元,上缴国库。这是继2014年石狮市公开宣判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后又一起法院宣判的案件。

­  今年5月1日,省总队、泉州支队、石狮大队在开展“蓝剑2016-6”联合执法行动时,中国渔政35306、中国海监8003在24°35.143′N、118°53.285′E海域查获正在进行双拖网作业的闽狮渔06X96/06X96,两艘渔船涉嫌违反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经清点、称重,共捕捞渔获物重量8886斤,非法获利5810元。在庭审上,蔡某群供述承认事实经过。

­  这些案件的宣判是石狮市大力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依法严厉打击渔业违法行为的一个缩影,极大地震慑和警示了非法渔业捕捞行为,彰显了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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